宁波新增确诊2例发医院

年2月11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4例,新增出院病例28例。其中:

新增确诊病例中,杭州市2例、宁波市2例、温州市7例、嘉兴市2例、金华市1例;新增出院病例中,杭州市3例、宁波市6例、温州市8例、湖州市1例、嘉兴市1例、绍兴市1例、金华市3例、台州市3例、丽水市2例。

截至2月11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例,现有重症病例80例(其中危重31例),累计出院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杭州市例、宁波市例、温州市例、湖州市10例、嘉兴市42例、绍兴市41例、金华市54例、衢州市21例、舟山市10例、台州市例、丽水市17例;重症病例中,杭州市15例、宁波市11例、温州市26例、湖州市1例、嘉兴市5例、绍兴市7例、金华市5例、衢州市3例、舟山市1例、台州市5例、丽水市1例;出院病例中,杭州市51例、宁波市24例、温州市例、湖州市4例、嘉兴市6例、绍兴市13例、金华市19例、衢州市5例、舟山市5例、台州市38例、丽水市7例。

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发医院

在2月11日宁波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为了您的健康安全,如发现自己有发热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负责就近发热门诊的接送,不要自行出门就医,不要自行服药。

宁波各地随即火速出台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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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

目前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在疫情防控期间,海曙区内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请勿自行就医,请拨打或属地卫生机构电话,辖区卫生机构将医院就诊。

奉化: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我区对辖区内发热病人就诊一律实行专车接送。市民如出现发热等症状需要就医,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我们将安排专用车辆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北仑: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二、所有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以及未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卫生室暂停诊疗活动。

三、居民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如需就医,请拨打86860或86880,由专用车辆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请广大市民配合支持。

江北:

目前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在疫情防控期间,江北辖区内有这些症状的患者请拨打属地医疗机构电话,医疗机构将主动为您服务。请不要自行出门就医,不要自行服药。

江北区基层医疗单位联系电话(24小时):

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文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孔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69

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慈城镇中心卫生院

杭州湾新区

一旦发现有发热病人,请拨打24小时安全就医电话(姚医生),新区相关部门会派出专门车辆负责接治患者。

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两手抓

2月11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针对如果把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的关系的提问,宁波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鲍正操回答:

目前,我市推进企业复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坚持防疫优先、稳步复工和减少对经济冲击的原则,按照疫情管控、充分准备、主动应对风险的工作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

一是坚持疫情管控“五个不变”。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下,我市已开展一系列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预案,部署建立了复工管理、跟踪监测、应急处置、检查督查、企业服务、宣传引导等六大工作机制,确保全市疫情防控社会责任不变、卡口管控任务不变、场站管理要求不变、防疫技术标准不变、筛查工作力度不变等疫情管控“五个不变”。

二是加强“变动因素”风险管控。随着企业陆续复工,疫情管控中面临人员流动风险增加,检控人员增加,复工中通勤、物流生产增加等三大变化。对于这些“变动因素”,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前预判、主动应对。

目前,市里在严格防疫优先下,鼓励企业有准备的复工。第一,鼓励开展企业用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协作,加强“点对点”对接,提倡自驾,鼓励包车,确保人员流动路径清晰。第二,鼓励企业开展快速核酸检测筛查,及时排查疫情管控高风险人员,确保人员健康状况清晰。第三,强化企业建立“一人一表”制度,加强企业人员管控责任,确保人员结构清晰。

宁波市域内高速公路通行车辆

试行“每日检一次”

为缓解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卡口检查检疫工作造成的交通压力,自2月11日起,我市公安部门决定在疫情期间对本市域内高速公路通行的车辆试行“每日检一次”,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每日检一次”的对象车辆为在本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浙B号牌车辆,车辆为非浙B号牌的,驾驶人需提供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证明。2月11日至14日期间,先试行“单程检一次”,即车辆驶离高速时由卡口人车核查工作人员在高速出口收回免检通行证。

宁波出院数首次多于新增确诊病例数

2月11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截至年2月10日24时,医院又有5名患者治愈出院。患者一,张某,女,31岁,北仑区人;患者二,陆某,女,51岁,海曙区人;患者三,马某,女,56岁,海曙区人;患者四,叶某,女,56岁,海曙区人;患者五,杨某,女,38岁,镇海区人。截至2月11日16时,全市累计出院23例。

宁波机场航班起降信息公布

需提醒的是,2月10日中午12点起,从栎社机场入境宁波的所有旅客,都可提前通过“宁波市新冠肺炎防控入甬人员自助申报系统”进行个人健康信息线上申报。后期该系统也将逐步推广至铁路、高速公路进出口等各大入甬通道。

市公交集团推出定制公交预约服务

为最大程度减少疫情的交叉感染,切实解决“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已获政府批准复工企业员工上下班集中出行问题。市公交集团决定开展“定制公交送您上下班”定制公交预约服务,具体如下:

一、实施时间: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二、方案内容:

为已获政府批准有集中出行需求的企业提供定制专线预约服务,预约服务需符合以下标准:

(一)出发及目的地范围为海曙、鄞州、江北、镇海、北仑五区

(二)采用点对点准直达模式,且道路通行符合公交车辆安全通行停靠条件;

(三)统一时间集体出行达到20人以上;

(四)票价2元/人。IC卡及其他公交支付方式通用。

(六)提前24小时拨打公交热线预约。

高速仍有22个收费站通行受限

受交通管制影响,宁波境内已开通的53个收费站中,目前有22个收费站通行受限,其中6个收费站仅限持证车辆、货车通行:

1)G15沈海高速(甬台温一期),鄞州南(姜山)收费站,对货车开放,进口只限通行证的车辆、市组织返工包车、货车通行;

2)G15沈海高速(甬台温二期),宁海南收费站,不能上下高速,宁海北收费站进出口只限通行证的车辆、货车通行;

3)G15沈海高速(南连接线),新浦(慈溪)收费站不能上下高速,慈城收费站进出口只限货车通行;

4)G15沈海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海天一洲收费站不能进出;

5)G宁波绕城高速东段,沙河、丁家山主副站不能上下高速,临江收费站进口只限货车通行、出口正常通行;

6)G宁波绕城高速西段,保国寺、横街收费站,不能上下高速;

7)G甬金高速宁波段,洞桥、溪口西收费站不能上下高速;

8)G甬莞高速宁波段,灵南(岳井洋)、宁海东(长街)、力洋、横溪、塘溪收费站,不能上下高速;茅洋收费站出口只限在象山县申报过的返乡人员及货运物流,进口不能上高速;

9)G92杭甬高速宁波段,大隐收费站进出口只限货车通行;

10)S1甬台温高速,鄞州东(育王)收费站不能上下高速;

11)S5杭甬高速,大朱家(鄞州)收费站不能上下高速;

12)S8慈余高速,马渚、阳明、余姚西收费站不能上下高速;

13)S20穿好高速,灵峰、霞浦收费站不能上下高速。

县道公路方面,有7条因管制需要不能通行:

1)奉化段:尚界线(界牌岭与新昌交界处)、白竹线(竹林与新昌交界处)双向不能通行;

2)海曙段:横古线的宁波西出口旁、上蜃线的上黄村路段、横鄞线的鄞江与横街交界处、张鄞线K5+和K5+双向均不能通行。

3)镇海段:贵镇线K2+(与庄南线交叉口附近)双向不能通行。

宁波社会餐饮禁止聚餐进食

停用中央空调

2月1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宁波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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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食堂

(一)一律禁止隔离人员和居家观察对象以及有发热、咳嗽、咽部炎症、乏力等症状人员上岗。

(二)根据甬防办〔〕36号文件要求,高风险到甬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等风险地区来甬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满7天,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三)一律禁止非本单位人员进入食堂就餐。

(四)一律实行分时段、分散式就餐,鼓励打包。

(五)一律采用间隔、单一朝向的就餐方式,间距尽量保持在1.5米以上。

(六)进入食堂的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口罩定期更换。

(七)一律落实体温日监测、场所日消毒工作。

(八)一律停用中央空调,保持环境空气流通。

二、社会餐饮

(一)一律禁止隔离人员和居家观察对象以及有发热、咳嗽、咽部炎症、乏力等症状人员上岗。

(二)根据甬防办〔〕36号文件要求,高风险到甬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等风险地区来甬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满7天,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三)一律禁止聚餐进食,不得堂食。

(四)所有从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且定期更换,

消费者进店必须佩戴口罩。

(五)一律落实从业人员体温日监测、场所日消毒工作。

(六)一律停用中央空调,保持环境空气流通。

(七)大中型餐饮单位一律对消费者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规劝消费者就近就诊,并按规定报告。

(八)送餐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每天开展体温监测,保持个人卫生,推行“非接触式取餐和送餐”。

(九)送餐容器使用前一律消毒,确保食品包装无破损无污染。

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一)一律禁止隔离人员和居家观察对象以及有发热、咳嗽、咽部炎症、乏力等症状人员上岗。

(二)根据甬防办〔〕36号文件要求,高风险到甬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等风险地区来甬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满7天,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三)核算掌握每日单班最大制送餐量,一律不得超负荷运营。

(四)一律落实从业人员体温日监测、场所日消毒工作。

(五)加强送餐人员健康管控,一律佩戴口罩,每天开展体温监测,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送车辆、容器等设施设备一律实施每日清洁消毒,保持存放场所清洁卫生。

(七)一律停用中央空调,保持环境空气流通。

四、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

(一)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配送点和送餐骑手的管理和抽查,发现不合规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或停止送餐骑手接单、配送点运营。

(三)坚持每日对送餐人员上岗配送前进行体温测试和检查,严禁有发热、咳嗽、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四)严格要求送餐人员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定期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送餐过程推行“非接触式取餐和送餐”。

(五)坚持每天对配送箱进行清洗消毒,有保鲜、冷藏或冷冻等贮存要求的应采取可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

(六)发现商户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面对疫情

他们在战“疫”中展示责任与担当

汇聚强大的力量

江北区总工会

针对随着辖区企业逐步复工,可能带来各类劳资纠纷,江北区总职工维权热线,权益保障部为广大职工朋友提供法律维权服务,体现工会“娘家人”的关爱。

甬江街道辖区共有8家重点企业于10日实现了复工,为了有效快速地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物资采购信息,工会搭建起甬江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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