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渊冲永远的西南联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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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教授谈哲学我在联大八年,回忆起来,冯友兰先生是对我影响很大的一位教授。八年来,冯先生一直是文学院院长,他在联大作过多次讲演。年7月13日,他在昆中北院食堂讲《中国哲学的应用》,我在日记中有简单的记录,现在摘抄如下:如果小孩被石头绊倒,他就会发怒,大人却不会,因为小孩是用情感,大人是用理智。中国道家的哲学是“以理化情”。如死是最动情的,但理智上知道有生必有死,就不会动情了。话虽如此,实行起来却很难,只能做到有情而不为情所累。例如看见某甲打某乙,我们愤愤不平,但事后也就算了;如某甲打的是我,事后还是会愤愤不平的,这就是为情所累。应用哲学,就要学会“以理化情”,学会“无私”“忘我”,这样才能有情而不为情所累。爱因斯坦说过:“要使我们的理论尽可能简单。”冯先生就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并能深入浅出地表达出来。重温六十多年前的讲演,觉得冯先生言犹在耳,但是实行起来并不容易。例如最近读到一篇文章,文中引用一些诬蔑不实之词,我读后就生气了。一想起冯先生要“不为情所累”的话,假如诬蔑的不是我,那我大约不会这么生气。于是我只写了一篇反批评,也就算了。这就是应用了冯先生所说的“以理化情”之法。年8月2日,冯先生又在昆中北院食堂讲《中和之道》。这次讲演更加重要,现在摘抄我日记中的记录如下:一个人可以吃三碗饭,只吃一碗半,大家就说他“中”,其实要吃三碗才算“中”;“中”就是恰好的分量:四碗太多,两碗太少。“和”与“同”的分别是:“同”中无“异”,“和”中却有“异”。使每件事物成为恰好的分量就是“和”。这就是“中和”原理。辩证法的由量变到质变是“中”,由矛盾到统一是“和”。应用到个人修养方面:生理上吃饭、喝水、睡觉等得到恰好的分量,就是一个健康的身体;心理上各种欲望满足到恰好的分量,就是一个健全的人格。应用到社会方面:政治家、军人、教师等各种人要求权利不太过,要尽责任不太少,就是一个好的社会。应用到政治制度方面,民主政治最接近“中和”。我把“中和原理”应用到自己身上,感到得益不浅。我从前曾以为做事做到一半就是中庸,听了冯先生的讲演,我才明白“中和之道”是有一分热发一分热,有一分光发一分光。这对形成我的人生观颇有影响。就以翻译文学作品而论,如果一天能译一千字的文章,那译一千字就是得其“中”。一个字一个字翻译,这是量变,翻译到一千字成了文章,这是质变。所以从量变到质变是“中”。但是翻译和吃饭睡觉可能有矛盾,翻译一千字,饭也吃得饱,觉也睡得够,翻译、吃饭、睡觉都得其“中”,这是“和”。“和”是从矛盾到统一。这就是我在生活中实践的“中和原理”。应用到世界观上来,我觉得每一个国家都应该尽可能为本国人民谋福利,这是“中”,如果世界各国都尽可能为本国人民谋福利而不损害其他国家的利益,这是“和”。如果全世界能行“中和之道”,那就天下太平了。用孔子的话来说:“中和”是“从心所欲不逾矩”。“中”是主观上尽其在我,“和”是不超越客观规律。这就是冯先生的演讲对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产生的影响。年7月26日晚上,冯先生讲《青年对哲学的修养》。他首先批评题目说:“青年对哲学修养,中年和老年是已经修养够了呢,还是不够修养的资格呢?其实修养是不分年纪的,正如学数学不分年纪一样,这是普通一般人的误解。”接着他讲:逻辑是语经,是思想的规则。规则是人人应该遵守,实际也遵守,只是不能完全遵守的。一个不遵守道德规则的人守规则的时候总比不守规则的时候多,辩证法反对形式逻辑,后者说甲是甲,前者说甲是非甲,其实是甲包含非甲,甲可变成非甲。如果人人懂得逻辑,天下的争论可以减少一半。如古语说“知易行难”,孙中山先生说“行易知难”。其实,前者指道德方面,后者指技术方面,两者并不冲突。这就要有逻辑的修养。重温冯先生的讲话,觉得真是逻辑严密,分析清楚。就以“中和原理”而论,人人都要遵守尽其在我的规则,才能做出成绩。我在翻译文学作品的时候,总想尽可能译得使读者知之、好之、乐之。但是一般只能使人知之,有时能够使人好之,很难使人乐之。这和冯先生说的“不能完全遵守规则”,基本是一致的。形式逻辑说甲是甲,等于说规则就要完全遵守,文学翻译就要使人乐之,这是不符合实际的。辩证法说甲包含非甲,这等于说实际上人不能完全遵守规则,文学翻译不能字字使人乐之,总有部分只能使人知之或者好之。“知易行难”说的是道德修养,知道什么是“中和原理”并不难,要做到事事合乎“中和原理”却不容易。“行易知难”说的却是技术才能,如果你知道了制造飞机的技术,动手制造就不困难,“知”需要工程师的设计,“行”却只需要技术工人的劳动。“知易行难”指德,“行易知难”指才,两者范畴不同。经过逻辑分析,就清楚了。年8月8日,冯先生在昆中北院讲《生活的意义》。我没有听到开头的部分,不知道“意义”的第一个意义是什么,只好把听到的部分记下来:“意义”不是目的,有人以为生活的意义是指生活的目的。如果凡事都有一个目的,本身只是手段的话,那么世界上的事都成了手段。我们应该说,有些事本身就是自己的目的。哪些事呢?凡是自然的事,如猪生草长,都是无目的的;人为的事如吃饭吃药才是手段。所以如果以为意义就是目的,那生活是没有目的的。“意义”的第二个意义是了解。了解越多,意义越大。如一只狗听见讲演,一点也不了解,所以也就毫无意义。一个无知的人听讲演比狗了解多一点,意义也就大一点。一个大学生听讲演了解得更多,意义也就更大了。但了解不同,意义也就不同。如地质学家游山,只见山是什么地质结构,历史学家游山,却记得这山是古战场。这样说来,意义不是主观的吗?其实不然。因为实际上山是某种地质结构,是做过古战场,并不是地质学家和历史学家臆造出来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此之谓也。冯先生谈到了解和意义的关系,说了解越多,意义越大;了解不同,意义不同。这话我深有体会。如李商隐的《无题》诗中有两句:“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伦敦大学格雷厄姆教授对这两句诗的译文大致是:“一只金蛤蟆咬着锁,开锁烧香吧;一只玉虎拉着井绳,打上井水逃走吧。”译文说明英国教授对诗毫无了解,所以译文毫无意义。他不知道金蛤蟆是唐代富贵人家大门上的门环,咬住锁表示晚上锁门了,烧香是唐代人的风俗习惯,早晚烧香祈天敬神;玉虎是水井辘轳上的装饰品,“牵丝”是拉起井绳的意思,“汲井”就是打起井水,唐代人的风俗习惯是天一亮就打井水,以备一天之用。“入”和“回”的主语都是省略了的“我”字。所以中国人的译文是:“天晚烧香锁门的时候,诗人进门了;早晨拉井绳打水的时候,诗人回家了。”中国人了解比英国人多得多,所以意义也大得多。但是诗人进门做什么?为什么一早就回家了?原来诗中“烧香”的“香”和“相”字同音,“牵丝”的“丝”又和“思”字同音,“香”和“丝”就暗示“相思”,隐射诗人和富贵人家的女性互相思念,诗人等天黑了再偷进富贵人家的大门,来和女主角幽会的,因为怕人发现,所以天一亮就赶快溜走了。这样了解更深一层,诗的意义也就大得多了。这可以说明了解越多,意义越大。年6月11日,冯先生在昆中北院讲《哲学与诗》。那时我在美国志愿空军机要秘书室任英文翻译,被派回联大来听讲,再回秘书室作传达。现将讲话摘抄如下:宇宙间的东西,有些是可以感觉的,有些是不能感觉而只能思议的,有些是既不能感觉又不能思议的。如“宇宙”就是不可思议的,自然你可以去思议,但你所思议的宇宙,并不是真实存在的这个宇宙。不能感觉而能思议的如“理”“性”等。诗就写可以感觉的东西,但却在里面显示出不可感觉的,甚至不可思议的东西。诗的含蕴越多越好,满纸“美”呀“爱”呀,叫人读起来一点也不美,也不可爱,这是“下乘”;写“美”写“爱”也使读者觉得美,觉得可爱,那是“中乘”;不写“美”“爱”“愁”等字,却使读者感到美、爱、愁,才是“上乘”。诗的意义越模糊越好,如屈原的《离骚》,你可以说是写香草美人,也可以说是写忠君爱国,使人得到的意义越多越好。诗要模糊可用“比”“兴”,如“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哲学却不同,一句话就是一个意思,而且要清楚,否则,哲学就失败了。冯先生讲哲学和诗的分别,真是言简意赅,一针见血。回头看看李商隐的《无题》诗,正是用可以感觉的“金蟾”“烧香”,“玉虎”“汲井”,来写含蕴在内的幽会。诗中没有一个“美”字或“爱”字,却可以使读者感到诗人对情人的爱,他们爱情的美。但是英国格雷厄姆教授根本不了解这首意义模糊的朦胧诗,译得牛头不对马嘴。由此可见了解哲学和诗的分别,对译者和评者是多么重要。关于冯先生的评诗理论,我在答中央电视台记者问时,举李白诗句“朝辞白帝彩云间”的三种英译文作了说明。“彩云”可以译成:1.coloredclouds,2.rainbowclouds,3.crownedwithclouds.第一种译文说是“有颜色的云”,虽然不错,但不能引起“彩云”给人的美感,是说美而不美的例子,这是“下乘”。第二种译文说是“彩虹般的云”,这就是用“比”的方法,使人可以看到五彩斑斓的云霞,这是说美而美的例子,可算“中乘”。第三种译文根本没用“彩”字,把它说成“戴着云霞的皇冠”,运用的是暗喻的方法,不露声色地把云比作皇冠,而皇冠是金碧辉煌、五彩斑斓的,所以不说“彩”而“彩”自见,这是不说美而美的例子,可算是“上乘”。这也暗合了冯先生的理论。年9月,冯先生作了《论风流》的讲演,由中文系罗常培教授作开场白。罗先生开玩笑说:“冯友兰先生要讲《论风流》,不知道是他的胡子比闻一多先生的风流呢,还是他说话结结巴巴的风流?”闻先生在年抗日战争开始时留胡子,并且发誓不到抗战胜利不剃刮,但是他的头发还是很整洁的。而冯先生则不但胡子长,头发也乱蓬蓬。有个哲学系的同学甚至写了一张大字报说:如果人人都像冯先生这样,那昆明的理发店都要关门了。冯先生说话虽然结巴,但是思想却非常清晰,分析非常细致,表达非常简明,能够深入浅出,风格犹如静水流深。闻一多先生的风格却如疾风暴雨,带有雷霆万钧之力。两人的风格流派大不相同。冯先生的《论风流》已收入《三松堂学术文集》,这里就不摘录了。从这些讲演中,可以感到联大当年的学术风气。怀念萧乾先生六十年前,我第一次见到萧乾先生的时间是年5月28日,地点是昆明西南联合大学东楼二层的一个教室。那时,萧乾从滇缅公路采访回来,经过昆明到香港去。他的小说《梦之谷》刚出版。联大高原文艺社得到消息,立刻请他来作报告,他只同意开个座谈会。谈到创作和模仿的关系,我记下了他的一句名言:“用典好比擦火柴,一擦冒光,再擦就不亮了。”谈到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他说:“理论充其量只不过是张地图,它代替不了旅行。我嘛,我要采访人生。”那时,他只有二十九岁,已经在“梦之谷”里,滇缅路上,对人生进行过采访。我呢,我才十八岁,还在学“画地图”。但他这两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后来我“画地图”,总要问问是不是可以用于“旅行”;学习理论,总要看看能不能用于实践。尤其是关于翻译的理论,对于那些只会制造新名词,用新瓶子装旧酒,说起来叫人听不懂,一译起来叫人啃不动的理论家,我只敬而远之。像萧乾采访人生一样,我也采访了前人的文学译著,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自己的翻译实践,提出了解决中英、中法互译问题的理论。即使是典故和成语的问题,我也不肯只按“地图”走路,而是脚踏实地,看看成语是不是也像火柴一样,一擦冒光,再擦不亮?如果成语运用得当,就像打火机一样,不管再擦三擦,都会冒出火光,那我就按萧乾这位“未带地图的旅人”给我指出的道路走。因为他说得对:“地图不能代替旅行,然而在人生这段旅程中,还是有一张地图的好。”不过,在我看来,如果地图不符合实际的地形,那么,应该修改的不是地形,而是地图。萧乾在《珍珠米·答辞》()中说:“创作家是对人间纸张最不吝啬的消费者,而诗人恰是这些消费者中间顶慷慨的。像一位阔佬,除去住宅他还要占一个宽大空白的花园,这自然会引人妒忌。但是许多场合,这位主人是应享有那片空白的,因为他的内容毕竟来得更精密深湛,使读者首肯那空白不是浪费。在那上面,诗人留下了无色的画,无声的音乐。然而倘若一首诗连着排下去用分行隔开,在意象、气韵上并没有什么差别时,霸占一座花园别人哪肯服气?”又说:“每逢看到那种除了分行和押韵之外,在辞藻意境上同散文没什么区别的诗时,我就益发难以容忍。”这些真知灼见在我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后来我把中国诗词译成英文、法文,都要问自己:译文中是否看得见无色的画,听得见无声的音乐?例如我译《诗经·采薇》中的名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看到前人把“依依”译成softlysway(微微摇摆),把“霏霏”译成flyupward(飞扬),总觉得“在辞藻意境上同散文没什么区别”。所以自己动手的时候,就把“依依”理解为依依不舍地流下了眼泪,恰好“垂柳”的英文是weepingwillow,法文是saulepleureur,都有流泪的意思,我就把“依依”英译为shedtear,法译为enpleurs。至于“霏霏”,我的英译全句是Snowbendsthebough(大雪压弯了树枝),来象征被战争压弯了腰肢的士兵;法译却利用岑参“千树万树梨花开”吟雪的名句,译成Laneigeenfleurs。这样,译文可以使人看到士兵战后回家的形象,听到无声的音乐。我这种再创的译文得到了一些好评,也受到了一些责难,主要是说我不忠实于原文。我却认为忠实并不等于形似,更重要的是神似。年《英语世界》社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我和萧乾面谈过译诗的问题,他说我的成绩很大,没有浪费那些“空白”,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年7月,台湾太平洋文化基金会举办了一次“外国文学中译学术研讨会”,邀请萧乾和我参加。我们都只作了书面发言,萧乾的发言题是《文学翻译琐谈》,我的题目是《文学翻译何去何从?》。萧乾在《琐谈》中说:“我有时用温度来区别翻译。最冷的莫如契约性质的文字……文学翻译则是热的,而译诗是热度尤其高的。这里的‘热’指的当然是情感。科技翻译只能——也只准许照字面译,而文学翻译倘若限于字面,那就非砸锅不可。我认为衡量文学翻译的标准首先是看对原作在感情(而不是在字面)上忠不忠实,能不能把字里行间的(例如语气)译出来。”“一个译者(指的当然是好译者)拿起笔来也只能揣摩原作的艺术意图,在脑中构想出原作的形象和意境,经过‘再创作’,然后用另一种文字来表达。”萧乾的发言形象生动,我在发言中更用具体的事例来和萧乾的理论相印证。例如王之涣的名句:“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有人认为“千里”一定要译成九百九十九加一里,才算忠实,这就是不知道翻译的冷热。如果是科技翻译,一千自然不能译成九百九;但是文学翻译,这首诗《登鹳雀楼》的前两句是:“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而太阳距离鹳雀楼只有一千里吗?更上一层楼,看得见千里外的黄河入海处吗?所以如果译成athousandli,在字面上是忠实的,但并不忠实于原诗的内容;如果译出了诗人登高望远的心情,字面上也许不忠实,却译出了原作的艺术意图,反倒是表达了原诗的意境。有人又要说:登高望远不是散文吗?不错,但原诗“欲穷千里目”(望远)和“更上一层楼”(登高)对仗工整,“楼”字又和“流”字押韵,可以使人看到无形的画,听到无声的音乐。所以“登高”可以英译成agreaterheight,望远,可以译成agrandersight,这样,译文既有双声,又有叠韵,还有对仗,就可以传达原诗人的感情了。我和萧乾只见过三次面,第一次在理论和实践的问题上,第二次在散文和诗的问题上,第三次在翻译的问题上,他都给了我很多启发。现在萧乾离开了我们,但他播下的种子已经开出了鲜艳的花朵,结出了丰硕的果实。钱锺书先生和我如果说闻一多先生讲唐诗是世无第二人,那么,钱锺书先生贯通古今中外的才学,不但是前无古人,就是以后恐怕也难有人能和他相提并论的。《不一样的记忆》中有一篇对我的采访,题目是《许渊冲眼中的钱锺书》,里面有不少的问题,现在我来再谈一谈。钱锺书先生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三点:一是他读书求学时,才智过人;二是他写文章或说话时,妙语惊人;三是成为一代宗师之后,嘉勉后人。首先,他考清华大学,国文和英文得最高分,数学却不及格。这给我的启发是:人有所长,必有所短,不能面面俱到。因此我上大学时,喜欢的课程就好好学,不感兴趣的就敷衍了事,不想做梅贻琦校长要求我们做的通才。钱锺书上课时不大听讲,考试成绩常是全班第一。这点我只学到他的缺点,却学不到他的优点。例如我听中国通史时,雷海宗先生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年代数字,滚瓜烂熟,使同学们赞不绝口;但他讲的史实很少超越我在中学时代学过的知识,所以我听时心不在焉,而考试成绩也只及格而已。但是也有例外,上法国文学史时,全班同学都选了法文,只有我选的是俄文,结果考试时,学俄文的居然胜过了全班学法文的,这就使我洋洋得意,自以为学到了钱锺书的九牛一毛。其实,清华才子,后来当了外交部部长的乔冠华说过:“锺书的脑袋也不知怎么生的,过目不忘,真是照相机一般的记忆。”所以不但他的同学,就是他的老师,也无不对他刮目相看。据说他在清华毕业时,学校希望他升研究院,他却说道西洋文学系没有一个教授能做他的导师。老师和同学都这样看他,后生小子怎能望其项背呢?《不一样的记忆》页上说:钱锺书“这种品质,反映在文字里,就是层出不穷的警句,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天才的警句”。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妙,因此,记者采访我时问道:“据说钱锺书先生曾发‘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之论,杨绛先生、李赋宁先生都曾书面澄清绝无此事。作为当时西南联大外文系的一个学生,您怎么看待这句话?”我当时回答说:“这句话看起来像是钱先生说的,因为它是一个警句。”杨振宁说过:“爱因斯坦等大科学家的伟大成就往往能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概括起来,而我看这个公式也可以算是一个警句。”冯友兰谈到金岳霖时说:“他的长处是能把很简单的事情说得很复杂;我的长处是能把很复杂的事情说得很简单。”冯先生化复杂为简单的本领也可以说是善于运用警句,这正是中国哲学的长处。例如他把孔子的政治哲学概括为“礼乐”二字,又把“礼”简单总结为“模仿自然外在的秩序”,把“乐”简单总结为“模仿自然内在的和谐”。这些都可以说是警句。这些警句对我很有帮助,后来我用英文解释“礼乐”的时候,就用了dutyandbeauty两个词。而妙语如珠正是钱锺书的拿手好戏,我看对叶吴陈三人的评论可以算是妙语。记者问到杨绛先生等曾书面澄清绝无此事,我却说有无此事我不敢肯定或否定,因为说有易,说无难。但我觉得这话像是钱先生的口气,评论也不无道理。其实他不但是对教师,就是对当时的世界文豪,批评起来也是一针见血,毫不容情的。例如他说:“萧伯纳的伎俩,是袭取新出的学说,生吞活剥地硬塞到自己的作品里去,借以欺世盗名;威尔斯则总抱着几个老调弹个不休。”(《不一样的记忆》页)即使对他的父亲和父执章士钊,也是实话实说:“章文差能尽俗,未入流品;胡适妄言唱于前,先君妄语和于后,推重失实,流布丹青。”(《不一样的记忆》页)所以在我看来,与其考证对叶吴陈的评语是否出之于他的口,不如研究这三句话是否言之有理。第一句话,叶公超是不是太懒?他的学生季羡林说:“他几乎从不讲解。”另一个学生赵萝蕤说:“我猜他不怎么备课。”他的同事柳无忌说:“这时的西南联大尚在草创阶段,三校合并,人事方面不免错综复杂,但我们的外文系却相安无事,那是由于公超(系主任)的让教授各自为学,无为而治的政策——我甚至不能记忆我们是否开过系务会议。”我还记得年10月2日我去外文系选课时,系主任叶先生坐在那里,吴宓先生站在他旁边,替他审查学生的选课单,他却动也不动,看也不看一眼,字也不签一个,只是盖个图章而已,真是够懒的了。那么,钱锺书会不会说他的老师“懒”呢?《不一样的记忆》页记下了他的一段话:“我在《围城》中所笑的,是模仿《荒原》体的劣诗,并不是《荒原》本身。像30年代的卞之琳、戴望舒等诗人介绍了法国象征派的诗,40年代的乔治·叶(即叶公超)介绍了Eliot(艾略特)和伍尔芙夫人等人,一时在中国很起了一阵激动,我在《围城》里所写的,就是这样拙劣的歪诗人。”既然他能说叶公超是“拙劣的歪诗人”,那说他“懒”还是客气的了。第二句话,吴宓是不是太笨?《吴宓日记》年5月29日说:“我是一个奇特的人,不可以常情测的。我的性情是热烈而真诚,其缺点是急躁而笨拙。”吴宓先生自己承认“笨拙”,这恐怕不是谦虚吧!就以刚才谈到的选课而论,吴先生站着而叶先生坐着,我还以为他是系主任的助手呢!如果一个代表清华,一个代表北大,那也应该平起平坐呀!如以年龄而论,吴先生比叶先生大十岁,那更应该是他坐着。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呢?这恐怕只能解释为“笨拙”。后来读了《吴宓日记》,更觉得吴先生未免太笨了。《吴宓日记》年7月15日:“晨,办杂务。11:00晤叶公超,殊为郁愤。盖宓已定迁居昆华师范楼上5室,与超及金岳霖同居。而超必俟彼去后,始许宓迁入。超近年益习于贪鄙好利。超托宓为代搜求汽油箱30个,以供其家用,而愿以上好之铺板一副赠宓为酬。论价值,远不相抵。其后超乃以其自有之铺板床二副均移至其孝园寓宅,不我与。”“超之所为,对宓既失信,又嫁祸,且图利焉。宓平日对超极厚。至于请宴,更不知若干次。超每于群众中,把臂附耳,外示与宓亲厚,宓完全在其掌握……又命宓与叶柽、杨西昆同为超治家具,于其迎妻子归抵昆明之日,烹茶热水以俟,俾一到可以喂小孩乳。”这样看来,吴宓为叶公超买家具,买汽油箱,烧开水,热牛奶,不但是系主任的助手,简直是家中的用人了。吴宓宴请叶公超不计其数,但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这不是笨到家了吗!钱锺书是如何评论吴宓的呢?他在一篇英文文章中说:“Mr.WuMispageantofableedingheart,hisinclinationtowashoccasionallyhisdirtylineninpublic,hissenseofbeingagran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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