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26岁女童误剪别人长发被要高额赔偿

请问有谁去理发店理发不是最终理来一个不甚理想的发型回来的?

可是,最近东莞的一位女士去理发,头发没理成,反倒被小女孩误剪一大撮头发去。

这哪能不让人恼火,于是约一万二的赔偿就是这么来的。

可是网友针对这件事可是越吵越凶了。

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01

话说,本月16号,广东东莞,一理发店内。

女子阮某到店理发,因为理发师都很忙,于是理发师就给她披上理发围布后就到别处忙去了。

于是阮某就坐在镜子前的理发凳上干等着。

可要不是店里有监控拍下来,她绝不会想到,自己没等来理发师,却等来一个6岁小女孩给自己“理发”。

在店家放出的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到,那小女孩还没理发凳高,额头还贴着退热贴,分明是正发烧着的娃。

可她手里不知哪里拿到的剪刀,悄悄就来到阮某背后。

只见她举起剪刀就往阮某的披肩长发剪去,咔嚓一下就去了一大撮,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背后一阵不舒服。

剪完店里的工作人员才反应过来,忙不迭地抢过剪刀。

小女孩却无知地走到另外一个正做着头发的女士后面,转起凳子玩。

屏幕外的店家说:(视频)得加快,那时(阮某)还不知道什么情况。

02

店家在视频后面放出理发店、阮女士和小女孩母亲章某三方协商和调解赔偿的部分经过,和最终达成的赔偿协议。

调解结果称:

1、理发店作出承诺,给被剪掉头发的女士阮某2年内做8次接发护理,合计费用元;

2、小女孩母亲章某一次性赔偿阮某元作为孩子减发(剪发的笔误)的赔偿;

3、双方不得砸再以此事为由,再次挑起事端。

赔偿协议里还明确,该协议当场履行。也就是说三方对这个结果是没有异议的。

而另外有关于理发店老板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称,

当时阮女士要求的赔偿金额实际是元的,后来经过协商、调解,降到元、元,后面又减了元变成协议里表见的元的。

03

可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友却自发地在评论区吵上了——

赞同这个调解结果的网友说:两年内理发店8次接发,价值…孩子监护人赔,剪掉这么一大撮,赔得算轻的了。

当然也有附和的人说:一开始觉得赔一万二好像有点多,但看到被剪掉那么多,又觉得少了。

而持反对意见的网友则说:你看孩子才6岁这么少,还发着烧,说实话是不是应该互相理解一下。要求赔偿这么多,太过分了吧。

另外一些在我看来也可以是这类“反对派”的声音是:难道理发店就没有责任吗?剪刀这样的利器都没有保存好,随随便便让一个小孩子拿到,要是误伤误杀别人那难道全都是小女孩他们的责任吗?

04

通看事件的始末,再来分析两派网友之间的争议,得出的结论昭然若揭了——

第一,1万2的赔偿金额真的不算贵。至少在当事人三方看来是合理的。况且根据店家描述,受侵权方阮女士还两次作出妥协,从元降到元,最终定赔为元。

而根据实际情形分析,一万多的赔偿款,实际上是阮女士8次在事发理发店接发的费用。如果阮女士还另外主张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那赔偿款只会更多。

第二,6岁小女孩的过错,主责在女孩的监护人没有问题。这里用小女孩年龄和其生病的状况说事,在法律的角度看,实际是带点道德裹挟的。

民法典第20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小女孩在理发店是没有任何人负责看管的,那她所犯过错只能是法定监护人即其母亲章某负责。

第三、理发店有没有看管小孩义务?这就得看理发店有没有提供相关看管小孩的服务了,如果有,那理发店则理应负责部分赔偿了;不过一般意义上理发店是理发的地方,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他们有相关服务,那就无法要求店方负责这方面赔偿责任了。

第四、理发店应不应该负理发剪刀看管不力的责任?要,但这个存在模糊界定的问题。说好听点的这事儿得参考以往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说不好听点的就是看法官、调解员等的主观判断。从赔偿结果来看,显然理发店所负的法律责任几乎是没有的。

个人看来,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人情上,理发店宜负担部分赔偿责任。为什么呢?虽然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乱动东西,不应该及时喝止吗?另外,阮女士带发进店,目的就是护理头发来的,她披上围布等待期间,可以认为头发就交给理发店和理发师傅了,你不能一句忙不过来就推得一干二净吧。

有人可能会杠上说,人家理发店不是负责阮女士得8次接发了吗?好吧,那可以认为是有负责的态度了,可是这8次接发不是免费的呀。从调解协议中看到,实际上阮女士得到的元,如果2年内真的来这家店接发8次,实际消费可是要元的,算下来还得阮某自己倒贴元。这又是什么道理?

所以说,我认为这个事情实际争议点应该在理发店这里。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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